【曝光台】(第329期)‖严查渣土隐患点守护城市天际蓝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渣土运输秩序,严打工程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漏”、未密闭覆盖现象,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始终秉持查处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渣土运输整治行动,切实有效消除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维护安全有序的运输环境。
部分渣土车由于本身车厢密封不严,同时又冒尖装载,导致渣土车所过之处,一片狼藉。从车上滴洒下来的渣土不仅污染自然环境,还会留下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工程运输车未按规定运输造成道路污染的现象,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第一时间进行取证和处理,责令违规车主自行清洗污染路面,导致非常严重污染者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罚款。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依规定路线行驶。
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水陆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观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三)运输液体、散装物体的车辆应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任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五)项、第十三条规定的,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
生活中有些驾驶员习惯一边开车一边吸烟或者打电话。分心驾驶导致视线离开正前方,失去了对路况的观察,增加事故发生概率;发生紧急状况时,采取一定的措施的时间被大大压缩,导致应急处置容易慌乱,进一步加重事故后果。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三)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